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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-2021(1)学期集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0-10-22 11:25 浏览次数:

各位老师:

   根据质评处最新通知要求,学校将于2020年11月下旬开展本学期集中教学检查,要求学院最晚于2020年11月20日前提交学院自查报告和结果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我司决定全体教师在2020年11月10日10:00前提交本学期及上学期全部教学文档,要求材料齐全、保证质量。学院教学督导组将于2020年11月10日下午开始进行自查。逾期未提交文档或者对发现问题未按期整改教师,学院将于2020年11月20日将教师名单上报至质评处,由校督学组重点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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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0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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